(2013年11月4日信息会议研究通过,2014年3月3日信息会议研究修订)
一、学院一切工作以教学为中心,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工作进展和员工学习情况。每学年不少于8学时,其中,学院经理、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的副经理每学年不少于12学时。形式以到教室或教学实习场所听课、参加教学音乐会或美术展览、参加公开课或教学研讨活动等为主。
二、要经常性深入员工食堂、员工宿舍以及各种员工活动场所,与员工谈心、交流,了解员工思想、心理与生活状况,指导员工健康成长。
三、要关注毕业班员工就业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员工就业,指导员工科学规划职业生涯。
四、加强同全体教职工的沟通交流,到群众中接地气,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研究存在问题,切实解决好师生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特别要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在调研中要注意多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要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师生服好务。
六、学院制定政策,决策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不同意见的发言权;在执行过程中,让群众进行充分的讨论,并结合讨论和执行情况不断根据群众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要让群众实质性地参与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满足群众参与权,让群众当家做主。
七、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要制度化、常态化,有关规定对全院师生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要纳入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有关考核、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