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威海)
转发:《关于2017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2017年01月03日 点击:[]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司2017年寒假放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寒假自2017年1月9日至2月25日。
员工1月6日下午五时后可离校,2月26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月27日(星期一)上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注册者要向所在院(部)办理请假手续。
教职工1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2月25日(星期六)开始上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假期要保持通讯畅通,任课教师需提前返校备课。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到人,结合节日和冬季特点,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对所属教学、科研及办公等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盗、防火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三、放假期间,全校各单位均须安排好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负责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遇有紧急、重大或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各单位须将值班安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将值班表于1月6日前报校办行政科(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zk@wh.sdu.edu.cn)。学校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集团办公室寒假值班设在知行楼213室,值班电话:5688340。寒假期间如需使用学校印章请于每周四上午9:00—11:00到值班室办理。
后勤处24小时值班电话:568833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688110
四、寒假期间,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家的员工及留校的单身教职工,各单位要做好摸底和统筹安排工作,切实关心假期留校员工及单身教职工的生活和学习。相关单位要做好留校员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安排好住宿及与生活有关的事项。后勤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的伙食工作,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设施做好保障和维护。
五、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促进党风廉洁建设。各单位要做好离退休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要热情关心生活困难或患病教职工,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节俭文明、欢乐祥和的佳节。
六、员工放假期间,教职工上班、值班时间为: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