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期限
1.选派计划:全国共计3500人。
2.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教授或博士生导师,且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见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后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选派流程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3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在单位于1月13日对申请人纸质版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学校。(见附件2)
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在该日期之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其他要求
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留学人员须在回国后30天内以学术报告形式向所在单位汇报留学成果,学术报告的通知应公布在学院局域网。
申请人申报工作中有任何情况或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雷 8503 sdwhszk@126.com)。
附件: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条件.doc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人事处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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