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威海)
转发保卫处:《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点击:[]
各单位:
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决定近期在全校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单位自查,学校抽查。
二、排查时间
单位自查时间3月9日—14日,学校抽查时间15日—16日。
三、排查内容
(一)突发事件风险。排查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物品、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管控、防范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二)群体性事件风险。
(三)消防安全。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四)建筑安全。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本单位管理使用的设备用房内是否有人员违规居住。
(五)校园治安。着重检查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六)食品安全。着重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七)实验室安全。危险、易燃、易爆剧毒品是否按要求保管和使用;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八)电气安全。员工宿舍、食堂、活动场所、办公室、会议室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电源插排,插排超负荷使用及损坏、老化仍在继续使用的现象。
(九)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滑冰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是否按级审批;带队负责人组织是否严密、科学;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有营运资质的客运企业。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排查工作过程、对安全隐患的整体研判等。排查工作报告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隐患的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并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安全隐患自查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bwc@wh.sd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保卫处综合治理科(知行楼103室),3月15—16日,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