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退补选的通知
201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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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选课工作安排,2012年2月20日上午8:00至2月27日上午8:00为我司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退补选时间,全校所有本科生(含毕业班员工)、交流生、进修生及职工等,均应在这一选课阶段选定所修课程,不选课者,不准参加考试。对于同一门课程,一个员工一个学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员工每学期选课上限为35学分,请同学们慎重选择。为了做好选课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开学第1-2周为员工选课试听周,在此期间,请学院通知本院的每一位任课老师上课时,在黑板上写明自己的姓名、课程名称、课程号和课序号,并在课堂上要求员工与自己所选课程进行核对,尤其是课程号和课序号,一定要完全对应,不对应的,应在退补选期间进行调整。
目前选课系统内的属性为教务处已刷新后的属性。教学干事应重点检查员工选课“课序号”小于900的课程属性,凡课序号小于900的课程,均应为必修或限选课程,课程属性为任选的,应查明原因,属员工选课原因的,应通知员工退补选,属教学计划原因的,应修订教学计划。
员工选课结果检查应重点检查两个方面,其一是在校的员工是否已经全部选课,其二是休学、交流等离校的员工是否已经全部删除选课预置结果。
员工应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上课班级进行退补选。
1、员工自己在网上选定的课程,其课程属性均显示为“任选”,选课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刷新,即可显示正常属性。
2、员工所选课程的课程号应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一致,不一致的,应进行退补选,不进行退补选的,按任选课处理,不做课程置换。
3、员工所选课程“课程号”“课序号”应与实际上课课程“课程号”“课序号”相一致,不一致的应按实际上课课程进行退补选。
4、休学、交流等暂时不在校学习的员工,应退选本学期选课预置课程。
5、尚有课余量的全校任选课程和通识核心课程见附件1和附件2.
重修(考)课程,其考试在打印成绩单时,均显示重修字样,请慎重选择,一旦确认,无法删除。
员工重修课程选课应选择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应通过“自学重修”方式选定。选择自学重修的员工应办理免听手续。(免听申请表见附件3)
为了便于员工重修,对于非毕业班级的员工,凡本学期没有开设的不及格课程,学校统一安排重考课程,课序号统一设为“770”(见附件4),由员工自主选择。“770”课程考试安排在期末进行。
对于毕业班级的员工,凡不及格必修、限选学分低于25学分的员工,其不及格课程,无论本学期开设与否,学校均增设“760”课程(见附件5),且将不及格课程信息预置到相关员工名下,如无需重考请自行删除。
不及格必修、限选课程学分超过25学分的毕业班员工,应随下一年级修读,选择跟班重修或选择“770”课程。
“760”课程安排在4月下旬或5月上旬考试。非毕业班员工不得选择“760”课程重修,如若选择,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予以删除。
因交流、休学、转专业等原因,需要补修部分课程的员工,应首先选择跟班修读,上课时间冲突时,可选择“770”课程。
任选课学分不足8学分的毕业班员工请选择提前结课的任选课程,以免影响毕业。
退补选结束后,各院辅导员应组织员工填写选课承诺书(见附件6),拒签者视为默认选课结果正确,如有问题,选课期间可予以处理,选课期过后选课数据不再做任何处理。各学院教务员请将本学院各班级选课承诺书汇总后于2012年3月15日前,送交学校教务科。
退补选结束后,学院可进入[选课管理] →[生成教学记录表],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打印限选、任选等课程的选课清单,发给任课教师作为选课名单终稿,便于任课教师学期教学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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