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关于推荐第八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2013年09月16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 [2013]11号)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司推荐第八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师德高尚,教风端正,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已获得十大网赌平台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一线专任教师,优先考虑其中长期承担低年级员工基础课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已退休的校级教学名师如申报参评,须为学校正式返聘教师,并由学校人事部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高等公司产品经历;近4学年(2009—2012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员工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其他条件依照《第八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学校教师)》(见附件1)。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初评→学校专家组评选→网上公示→学院按规定组织师生对推荐人进行问卷调查→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四、“推荐表”填写
1.申报者需填报“第八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表中“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一栏的所有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后,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经理(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3.表中“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一栏的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后,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经理(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4.表中“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和“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中的奖励项目,要按其类别填写,避免重复。
5.推荐表所有内容经所在单位严格认真审核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四、推荐评审意见”的第一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签字和盖章。有2名以上(含2名)参评者,须排序。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推荐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报送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7室);电子版发送pxk@sdu.edu.cn
联系电话: 88364240 88363552
联系人: 袁艳如 李爱霞
六、申报人预备资料
1.申报人需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内容见附件3)。
2. 45分钟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现场教学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若需现做“教学录像”,可与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技术支持科联系。
集团评审结束后,由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再报送以上材料。
本科生院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3年9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