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我司进行“第六届高校基本功比赛”选拔赛的通知
2015年05月14日 点击:[]
我司将于6月2日进行“第六届高校基本功比赛”选拔赛的通知
山东省第六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将于2015年9月举行。
山东省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是一次山东省高校教师、员工教学成果展示的盛会,历届比赛我司教师、员工都取得了辉煌战绩,从各个方面充分展示了十大网赌平台师生的专业技能与个人修养。
为充分做好赛前组织报名以及相关备赛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在此次赛事中再续佳绩,我司选拔赛将于6月2日上午8:30开始。各专业教师负责汇总自己员工的报名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筛选,并在5月30日前将经筛选后的员工姓名、曲目等相关信息报给音乐系主任助理袁伟老师的邮箱,地址piano1977@sdu.edu.cn。后附此次比赛方案及相关比赛要求和表格。
山东省第六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
师生基本功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时间地点:2015年9月 山东师范大学
三、参赛对象:全省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音乐与舞蹈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员工和在职教师。
四、参赛办法
分教师组、员工全能组、本(专)科生单项组、研究生单项组及原创作品组。
(一) 分组
1.教师组。只限个人单项,包括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舞蹈五个类别。每单位限报8人,具体类别由各学校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2.员工全能组。全能比赛限音乐学(师范类)员工报名参加,分本科、专科两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校限报1队,队员3人。展示内容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综合音乐知识答卷、中外乐器演奏六个部分。
3.本(专)科生单项组。分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舞蹈(独舞或群舞)五个类别。名额分配参考各学校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本(专)科在校人数确定(附件8),具体类别由各学校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4.研究生单项组。分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舞蹈(独舞或群舞)五个类别,每个学校限推荐5个节目参赛,具体类别由各学校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5.原创作品组。在职教师、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员工均可参赛,报名人数不限,获得过该类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再重复申报。
(二)报名
每校设领队1人,负责参展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填写“山东省第六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报名表”“山东省第六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报名汇总表”“山东省第六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参赛单位情况登记表”。表格请到山东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sdedu.gov.cn/)下载。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学校汇总表、参赛单位情况登记表以及领队彩色二寸照片1张和参赛选手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选手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领队或选手姓名),以特快专递形式(以邮局寄发时间为准)邮寄到展示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yxy86180608@163.com,逾期无效。
组委会办公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邮编:250014,联系人:王虹 陈剑 ,联系电话:0531-86180608 86180615。
五、参赛要求
(一)教师组
1.声乐类自选曲目2首,其中必须有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间不超过9分钟,必须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人员)。
2.键盘、民乐、西洋乐自选作品1或2首,时间不超过9分钟。可加伴奏(不能超过3人),不能用磁带或CD伴奏。
3.舞蹈:技能技巧展示1-2分钟,成品舞剧目一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研究生和本(专)科员工单项组
1.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类只限个人独唱(奏),每人自选作品1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要求与教师组相同。
舞蹈(单、双、三、群舞):技能技巧展示1-2分钟,成品舞剧目一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群舞不能超过24人。
(三)全能展示
1.钢琴演奏:自选曲目1首,时间限定在4分钟以内。
2.歌唱与伴奏:以学校为单位编组,每组3名选手按报名A、B、C顺序完成展示。每名选手歌唱、伴奏各一次,单独计分。曲目自选,每名选手演唱(伴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自弹自唱:自选曲目1首,不得与前项“歌唱与伴奏”展示曲目相同,时间不超过4分钟;现场抽签曲目1首,简谱、线谱自选,即兴弹唱(抽签曲目均选自小学音乐课本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2年以后版)。
4.指挥:每队现场抽签1人代表本队参加指挥展示。展示曲目1首,从规定曲目(见附件2)中抽签产生。
5.综合音乐知识答卷:理论考试试题全部采用标准化客观试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见附件3。
6.中外乐器演奏展示:中外乐器不限,每人自选曲目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
7.全能展示中考场设置与分值计算:
全能展示设笔试赛场若干,集体笔试,密封阅卷;技能展示项,每项设展示赛场一个,每赛场设考评委5名,各评委依据标准独立打分,每名展示选手一个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成绩平均为选手该项目展示最终成绩。
按项目,以所有选手最终得分之和为依据排序,确定各代表队在该项目名次,计算最终得分。
①钢琴演奏分数为A=标准分-名次;
②歌唱与伴奏分数为B=标准分-名次;
③自弹自唱分数为C=标准分-名次;
④合唱指挥分数为D=标准分-名次;
⑤综合音乐知识答卷的分数为E=标准分-名次;
⑥中外乐器演奏分数为F=标准分-名次;
全能展示最后得分∑=A+B+C+D+E+F*30%。
其中,标准分为参赛的人数;名次是以代表队为单位排序名次。评委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原创作品展示
原创作品的音像资料必须使用DVD格式,保证录制质量,左右声道,声音清晰,无底噪,音乐类作品还需同时提供乐谱。参展师生以作品为单位将乐谱和音像资料一并密封,在展示报到时提交组委会,注明作者,并保证原创版权属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
六、奖项设置
(一)学校团体奖
以参加全能比赛3名选手的总成绩设学校团体一、二、三等奖。
(二)个人全能奖及单项奖
员工全能组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教师、研究生和本(专)科员工单项组按项目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研究生和本(专)科员工单项组另设指导教师奖(限1人)。
七、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领队及选手往返交通费、比赛期间的食宿费自理。评委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在学校选拔的基础上,选送比赛选手,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改动。
(二)比赛选手资格确认:教师凭教团队格证或工作证及二代身份证报到,员工凭员工证和二代身份证报到。
(三)比赛顺序:由各单位领队或领队指定人在比赛开始前抽签决定,选手必须按所抽顺序参加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第一次领队会预计在比赛开始前一周召开,通报比赛规程及时间,抽签决定各单位推荐选手比赛顺序。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五)师生必须按所设组别报名参赛,教师前三届比赛中,员工前两届展示中获得一等奖者,本届不能再报名同一组别比赛。
(六)本方案所有有时间限制的比赛项目,按规定时间,到时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舞蹈比赛用伴奏音乐,一律采用MP3格式,单一文件存储于U盘,报到时一并送交。
九、评委由主办单位统一选聘。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山东省教育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