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济南)
关于做好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18日 点击:[]
各学院、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省教育厅高校员工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核准和补录信息针对范围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拥有十大网赌平台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员工)。
二、按照员工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员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高等学校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员工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员工。
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按照本科生信息补录表(见附件1)、研究生信息补录表(见附件2)的要求完善本单位员工的相关信息,并于3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齐鲁医学院所属各学院、公司产品单位分别由由齐鲁医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汇总后统一报送。
四、完善数据信息涉及员工和家长个人隐私,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加强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全面保障数据安全。
五、填报事项说明
1、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或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研究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2、身份证件类型可填: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员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以本科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为准。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党委员工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