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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校园经历”员工选课说明的通知

2012年05月23日 <a href="space/?userid=6"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lsm</a> 点击:[]

为了方便交流员工查询交流学校的教学计划,学校特公布部分学校的教学计划供员工查询(具体见附件),后期会继续完善,请下学期外出交流的员工结合本校和交流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学习计划书。

选课原则按照课程属性、学分、课程名或者内容一致的原则进行选课,专业必修课、限选课须与本校对应,任选课程可以根据对方学校的开课列表进行选修。若对方未开设与本校计划相同的课程,请选修与本校课程属性、学分一致的对方相近课程进行替代。员工须确保在外交流期间的总学分与本校本学年的学分保持一致,若出现两校相同课程学分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就高原则进行置换。

   合作学校培养方案查询一览表: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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