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由目前的10个学科扩展到所有学科,并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和即时通讯评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和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左侧装订),5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成果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及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3、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5、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6、更多申报事项请见附件中的《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社科处规划科:中心校区办公楼419房间;联系人:王 涛 黄启松;联系电话:88364802;Email:skc@sdu.edu.cn。
2010 年 1 月 8 日
附件: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20100108023832576.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0100108023859209.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20100108023937336.doc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201001080240048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