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4年7月1日)规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员工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我司为使员工的普通话水平达到更好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语言应用能力,为走向社会具备应有的条件,特组织本次工作。
2013年预计毕业(含09级四年制、08级五年制、07级六年制、06级七年制)的本科及本硕连读(全日制)员工(其它年级另行通知)。
1、11月14日前,各公司员工向所在学院本科教务秘书报名。员工报名库(含报名所需信息)发到教务秘书电子信箱,仔细校对报名库中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班级、方言、籍贯、出生地(籍贯、出生地只填写省份及市或县,如:山东济南、山东齐河,不需要再加详细住址)等各项,籍贯、出生地如有错误,请将正确内容填在修改栏内,以便对照;表中信息不全者请补齐。如信息不全或错误者,会直接影响普通话测试、报表及证书验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财字(2004)1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规定,每人次报名费2元、测试费23元、证书工本费5元,共计30元。
报名的同学于11月23日在校园卡中存够费用,学校将在11月23日下午13:00扣缴报名费30元。不能按时扣足报名费者,取消报名资格。
各学院要组织好参加测试员工的报名工作,凡本通知中要求的测试对象都应报名参加测试,因特殊情况(包括去外校交流及出国)不能参加测试者,须经学院分管书记批准,待回校参加补测。
测试成绩,经山东省语委验印合格后,将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